2016年2月15日星期一

少用670億個塑料袋相當於節約石油600萬噸



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,我國每年都要消耗大opp袋量的塑料購物袋。塑料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,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,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。有研究表塑膠袋明,大部分塑料袋在使用12分鐘後就被丟棄,但它們在環境中的自然分解卻需要20年到200年。

為了節約資源、治理“白色污染”、保護生態環境,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,從2008年6月1日起,我國正式實施“限塑令”,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,並禁止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厚度小於0。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。

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5月31日公布的數據,“限塑令手提袋”實施5年來,塑料購物袋使用量和丟棄量明顯減少,“白色污染”問題得到一定程度遏制,超市、商場的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普遍減少了三分之二以上,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使用量累計減少670億個。

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李靜介紹說,5年來,我國減少使用的塑料購物袋袋累計少消耗塑料100萬噸背心袋,相當於節約石油600萬噸,可供280萬輛汽車行駛1年。

來自北京市發改委公布的統計數據也再次印證了以上成效。該數據顯示,5年間,北京市共減少使用20億個塑料購物袋,累計減少塑料消耗5萬噸,相當於節約石油30萬噸,可供14萬輛汽車行駛1年。限塑效果在超市、商場尤為明顯,塑料購物袋銷售量降幅達8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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